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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的是手机拿到的是现金 记者调查:消费租赁怎么成了借款渠道?
来源:西部法治在线 发布时间:2026-11-01 20:04:41 加载中...

央广网北京11月1日消息(记者孙欣)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报道,资金周转紧张时,一些人会把目光投向借款渠道。而一些看起来普通的电子设备租赁交易,却隐藏着一条变相放贷的链条:以“出租手机”为名,行“高息放贷”之实。

为了拿到现金,一些人在所谓中介引导下,选择租机套现:手机交还商家,自己拿钱,再按月支付租金。类似的“租机套现”有哪些风险,各方又该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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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山东的张女士因资金周转不便,在网络平台浏览相关信息。一名中介通过私信主动联系到她,在提交芝麻信用分截图和年龄等基本信息后,对方告诉张女士:她的信用额度已被征信系统风控,常规渠道无法下款, 但可以0元分期租一部手机、电脑,对方声称这是一条“特殊渠道”,借手机下单的流程变相放款。

张女士表示:“当时就有客服加我,说可以通过租机的形式给到我现金,后面按分期去还就行。还完之后,账单就自动结束了,不会有任何问题。”

在中介一步步引导下,张女士登录“众家”租机小程序租选指定款手机。货品送达后,她按中介要求线上签收,随即让快递员寄回原址,此后在小程序中按月还款。今年7月,张女士终于还清全部分期。然而平台随即提示:手机需要寄回,若要买断,还得再支付八千多元。而当初承诺“还完即结清”的中介,早已失联。

张女士说:“我没多想,一直按部就班还款,到今年7月就还完了。但那时平台告诉我,要选择继续租还是买断,还需再支付八千多元。我先找客服,就是当初那个中介,发现他不回信息了。后来我一查,那个号已经注销了。我再打电话找众家租机,对方就说‘我们都是合规合法的’。”

广东的程先生遭遇了几乎相同的剧本:中介以租手机的名义下发“贷款”,手机从未到手,贷款却要按月偿还。而当账单到期,却被平台要求再做选择。

程先生回忆:“一年还完,只有三个选择:续费一年、买断或者归还实体手机。我借的时候就没有实体机,没法还;买断的话,二手手机也要七千多元。”

程先生每期还款的费用账单,包括租金和服务费

“租机贷”套路之外,循规蹈矩的正常租机,体验又如何?浙江的张先生通过“众家”租机小程序租用一部iPhone手机,用满一年后他得知,若想买断,需再支付一笔费用。经过协商,张先生选择了分期买断。然而其中一期逾期仅两天,他填写的紧急联系人便接到催收电话和短信;他本人则遭遇更为密集的催收,其中包括以他的名义不断下单的“手机回收”快递。

张先生说:“在上面租一个手机,一年八千多元,一个月六百多元。还完之后还有一个买断金,买断还能再分期,一个月七百多元。一共十二期,我现在只剩三期了。有一期逾期两天,对方就骚扰我的紧急联系人——能联系上我,还一直打给紧急联系人,电话、短信都有,从早上7点到9点、9点到11点,一共打了七十多个电话。他们还一直以我的名义发快递,要把手机寄回去回收。催收员就这样反复操作回收手机、不停发快递。”

记者实测发现,在“众家”小程序上,租期无法选择,固定为12期。首页标注“通过率高”“安卓旗舰”的入口,点开后绝大部分机型均显示停售。分类页虽列出全新手机、二手手机、电脑设备、智能手表、平板设备等8个品类,但真正有货在租售的仅有前两类。二手手机序列中只有一款iPhone 17 Pro Max资源机:页面显示总租金7169.64元,到期残值,也就是一年租期届满后若需买断所需支付的费用,为6107.42元。以先租后买方式获得这台二手资源机,总花费高达一万三千余元;相比之下,同款型号全新手机的官方指导价为11999元。租赁定价与买断安排,使“租”的成本显著高于直接购买。租赁定价何以如此?逾期之后的催缴又有怎样的“流程”?“众家”客服回应:“都是一年起租的。租赁业务和线下购买是不同的市场,价格不能比较。如果觉得不合适,也可以线下购买。逾期违约就会有催缴流程:还款日当天没有支付,过后就是逾期,会优先联系用户。下单时要填写紧急联系人,违约逾期就会有影响,会按照合同开展跟进催缴。”

“众家”小程序二手手机中,只上架一款iPhone 17 Pro Max资源机,其余均为新机

消费租赁行业独立分析师康凯介绍,租机业务大多依托网络平台开展,平台方也制定了行业管理规范,对租金上限、买断总成本和租赁模式作出指导性的约束。

康凯说:“12期总租金不能超过你这个手机市场价格的80%。如果租完到期以后涉及买断的情况,那么买断价加上总租金是不能超过手机市场价格的1.3倍,同时不允许商家直接做‘租完即送’的模式,也就是说提倡商家做‘租完归还’的真租赁。一些商家为逃避监管,变相收取各种费用来提高收益,比如行业有很多服务费、解锁费等一些费用,本质上是使租金费用更高。”

对此,法律专家岳屾山指出,租赁定价既要考虑经营成本,也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保障定价透明度和消费者知情权;而一旦进入履约和催收环节,催收方式与范围同样不能突破法律规定的边界。

岳屾山表示:“定价要公平合理、公开透明,就是明码标价。要把价格的计算方式明确标出来,保障好消费者的知情权。催收方式和范围不能违背法律规定,不能暴力、骚扰、侮辱、恐吓催收,且应限于债务人。紧急联系人不是被催收对象,只是紧急情况下联系的人;骚扰紧急联系人违背法律规定,其可向公安机关求助。”

为何部分租机平台固定年租,只出租特定新机?康凯表示,这种设定便于商家获利,也为中介介入、诱导用户下单留出了空间。

康凯介绍:“只做特定的新机,那是因为这几款新机流量更大,更容易转化,而且买断价更高,对于商家来说那就更赚钱一点。另外其实这一类平台主要针对的就是一些缺钱的用户,租手机很多时候是用来变现,这中间因为中介的存在,中介会引导很多的用户去很多个租机平台下单。每一个平台的审核机制不一样,哪一个平台能够审核通过,他就把客户推荐到哪个平台,用户自己都不知道,后续将承担很高的买断金的成本。”

在“租机贷”套路中,涉及借款方、放贷方和中介三方主体。岳屾山表示,若平台与中介明知并配合以租赁名义套现放贷,可能涉嫌非法经营。平台与中介关系分为有关联与无关联,责任边界在于是否知情、是否配合、是否参与。

岳屾山说:“租机套贷违反国家金融相关的监管法规,是不属于受法律保护的一种借贷行为。借款方、放贷方、中介若明知并配合,平台和中介对非法经营行为明知,既违法也可能涉嫌共同犯罪,即非法经营罪。平台仅正常出租、不知情则免责;中介以此放贷牟利属非法放贷,情节严重涉嫌非法经营罪,可能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岳屾山提示,用户若明知以租机名义套现放贷仍参与,后续主张权利可能面临一定困难;消费者若在不知情中受骗,可向金融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岳屾山介绍:“以租机为名义、实际是为了获取资金或贷款的,要注意这种借贷很可能不受法律保护,而且很可能造成很大损失。建议有资金需求时通过正规渠道获取资金,否则后期付出的代价可能远远超过拿到的这笔钱。如果是不知情、被骗的,无论对方在条款上设了限制,还是通过暴力催收造成了损失,都可以向金融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案,寻求帮助、进行举报。这类行为一般通过网络沟通,要把沟通信息保留好,包括签订过的合同、发生的交易和付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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