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10日消息(记者 费权)2026年3月14日晚,北京某路段。非机动车道上,小李骑着电动自行车由南向西转弯,为了少绕一段路,直接驶上了逆行方向;几乎同一时刻,喝过酒的小王骑着车由西向东正常驶来。车灯一晃,小王猛然发现对面有车逆行而来,紧急制动——车轮抱死,车辆失控翻倒,人重重摔在地上。
这一摔,摔出了左颧骨颧弓骨折。小王住院手术,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接踵而至。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认定:小李负主要责任,小王负次要责任。小王随后起诉,要求小李按70%的比例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9万余元。
法庭上,小李始终坚持一个理由:我又没撞到他。两辆车连碰都没碰一下,小王是自己骑车不小心摔的,凭什么让我赔?
这个听起来“合情”的疑问,恰恰是许多驾驶人共有的法律认知误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项明确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接触”从来不是交通事故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的成立,看的是过错行为、损害后果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而不是有没有“撞上”这一外在形式。
法院调取了事发时的监控录像,画面还原了整个过程:正是小李逆行侵占了对向车道正常的通行空间,才迫使小王紧急刹车并摔倒受伤。这一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清晰可循,未发生物理碰撞并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同时,监控和事故认定书也显示小王存在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过错,对损害的发生亦有原因力,依法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小李承担70%的赔偿责任,小王自行承担30%。
法官提醒:安全驾驶不分车辆类型,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同样要遵守信号灯、禁止逆行、不得酒后骑行等规定,本案中一方图方便逆行、一方酒后分心,双方都把自己和别人放进了危险里;担责的根本是过错行为而非物理碰撞,只要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即便毫发未碰,也要承担侵权责任,切勿心存侥幸。
上一条: 没有了
下一条: 秦风唐韵入画来 烟火三秦醉金秋
陕西传媒网讯(记者陈燕)2月3日,陕...[详细]
人民法制报河南讯(本报杨斌周印/图通...[详细]
女兵是世界各国阅兵式上的“靓丽风景”...[详细]